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以來,區檢察院堅持“更新理念、創新機制、狠抓辦案”的工作要求,積極探索涉案企業合規改革“牟平方案”,構建“1+N”多元化全鏈條合規監管機制,充分發揮檢察機關主導作用,積極引導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及第三方組織參與,扎實做好服務企業“后半篇文章”。目前共辦理合規案件7件,有1件被最高檢選為典型案例,相關經驗做法被最高檢轉發,牟平區院也被省院表彰為“試點優秀院”,合規建設取得明顯成效。
建立職能發揮“1+N”確保合規建設合力
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合規建設中的主導作用,聯合相關部門形成合力,共同推動涉案企業合規建設。建立協作聯動機制。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的協作聯動,會簽文件2個,召開聯席會議3次,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,加強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,完善涉企案件介入偵查、聽取檢察機關意見等機制,確保涉企案件審查關口前移。建立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。與區工商聯、司法局、財政局等七部門聯合召開“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成立大會”,會簽《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實施辦法》,通過《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工作細則》,建立第三方組織專業人才庫,明確了第三方機制管委會的組成和職責,建立起以檢察監督為主導、行政監管為主、多元主體參與的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。建立案件辦理評議機制。制定《合規案件辦案指引》,創設系列法律文書,明確了合規整改、第三方監督考察等辦案程序,同時對案件請示匯報、聽取意見建議等作出明確規定。為加強辦案監督,建立合規案件質量評查小組,由檢察長指定資深檢察官擔任小組成員,聯合第三方組織成員,通過查閱案卷、實地走訪等方式,對案件辦理過程、合規審查程序以及第三方監管情況進行監督評議,確保案件辦理質量。
建立部門聯動“1+N”確保合規計劃實效性
對合規計劃在檢察機關主導審查的基礎上,構建多部門聯動機制,確保合規計劃精準有效。建立合規指引體系。成立調研小組,與區工商聯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進行座談,走訪多領域、多層次有代表性的企業,就企業合規概況、主要法律風險點等問題進行調研;在認真調研總結的基礎上,形成了“4+N”合規指引體系,制定不同行業、不同規模企業合規計劃,從而為涉案企業制定合規計劃提供參考依據。建立合規計劃聽證制度。邀請人民監督員、相關職能部門代表、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對合規計劃實效性進行專業評審,并通過評議、聽證的形式,廣泛聽取意見建議,切實增強合規計劃的針對性和實效性。建立第三方組織背書制度。在合規整改過程中,為有效應對涉案企業合規計劃調整的需要,建立背書制度,由第三方組織通過“實地考察評估+必要性考察評估”的方式,負責對合規計劃調整進行審查并實行背書,充分發揮第三方組織專業性強的優勢,確保調整的合規計劃符合實際整改需要。在辦結的3起案件中,有2起案件實行了背書制度。
建立機制聯動“1+N”確保合規整改成效
在合規整改中以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為依托,創新全鏈條合規考察機制,確保圓滿完成整改任務,提升整改成效。建立全鏈條可視化監督考察機制。在監督考察過程中,采取“實地檢查+線上監督”模式,通過不預先告知的實地了解涉案企業整改情況,同時建立工作網絡,通過不定期的線上監督,及時整改落實不足之處,確保合規整改全程“可視”,做到合規整改與企業發展相互促進。建立項目式積分制監督評價機制。按照涉案企業的基礎工作、重點工作進行分解,實行立項目、督項目、驗項目閉環管理;將所立項目清單化,合規整改“誰來做、怎么做、何時做完、做成什么樣”一目了然;積極運用積分制評價,對每一項目、清單采取積分制進行評價,以此檢驗合規整改成效。建立合規考察報告檢察監督行政監管雙向互認機制。合規考察報告在檢察機關審查后,同時移送相關職能部門審查認可,確保真整改真合規;同時在刑事程序終結后,根據規定需要進行行政處罰的案件,將合規考察報告抄送相關行政機關,處罰結束后要將相關處理結果告知檢察機關,最大限度的發揮合規考察報告效應,促推企業合規整改成效。
建立職能延伸“1+N”確保示范帶動效應
充分發揮檢察職能,以檢察建議為基本手段,采取多種形式,加強訴源治理,提高合規整改成效輻射效應。圍繞合規成果輻射開展訴源治理。按照“三個效果”相統一的要求,精心選取符合條件的涉知識產權、涉稅領域7起案件,經省院批準作為合規試點案件,其中3起案件,經合規整改,涉案的三家公司分別建立涉知識產權合同專人審核制度、注冊商標臺賬制度以及印刷品風險辨別分級管控制度,合規整改均達到預期效果。在合規整改后,針對辦案中發現的相關執法部門履職不到位的問題,積極運用檢察建議的形式推動訴源治理,制發檢察建議3份,相關部門在收到檢察建議后,及時消除工作盲點,推動當地商標監管領域深層次問題的源頭治理。圍繞法律服務延伸開展檢企共建活動。深入民營企業召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、員工代表座談會,創新開展“民營企業家走進檢察院”活動,認真傾聽企業訴求;通過發放“檢企聯系卡”,與22個不同行業的企業建立聯系點;通過舉辦法制講座、開展送法進企活動等方式,加強法制宣傳教育,為企業提供常態化法律服務。圍繞合規長效建設健全服務網絡。強化與區工商聯的聯系溝通,建立派駐工商聯檢察聯絡室,聘請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人民監督員等為企業合規工作聯絡員,通過健全聯席會議、定期通報情況、共同開展調研等常態化機制,把刑事合規建設和企業日常合規建設有機結合起來,實現了違法犯罪預防機制企業化,把表面合規內化于實質合規,促推企業高質量發展。